当事人在西安市XX办某村租了集体土地,建了钢构大棚和辅助设施,想着用来种植农作物。可谁知道,市XX资源局认定当事人这是土地违法行为,给当事人下了行政处罚决定,让当事人15天内拆除大棚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还罚了当事人76560元。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觉得自己就是种个地,咋就违法了呢?当事人自己尝试跟他们沟通,说当事人这没改变土地用途,可根本没用,他们还是坚持要处罚当事人。当事人那时候错误地以为,只要自己好好解释,就能解决问题,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当事人开始四处寻找律师,经亲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就开始执业了,至今已经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他深耕行政法领域,累计承办案件1000,,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持续领先,代理过像田某某诉长安区政府等百余件诉讼案、孙某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案等众多知名案件。
见到李超律师时,他认真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经过,然后很肯定地说:咱们先把证据梳理清楚,看看有没有转机。”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李超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第一,把土地转租协议书等能证明当事人合法用地的文件全部整理出来;第二,详细回忆建设大棚的过程和用途,形成书面材料;第三,收集周围村民关于当事人大棚用途的证人证言。然后,李超律师帮当事人起草了诉讼文书,详细阐述了当事人的观点和依据。
到了开庭的时候,李超律师带着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和文书出庭。在庭审中,对方拿出了执法证据、立案审批材料、处罚告知文书、处罚决定书等多组证据,辩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李超律师也毫不示弱,对对方的证据进行了仔细质证,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他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当事人建设大棚是为了农作物种植,没有改变土地用途。
虽然最后法院还是判决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也由当事人承担。市资源局一开始就认定当事人违法,必须接受处罚,当事人自己预期是能证明当事人没改变土地用途,不用拆除大棚。可李超律师经过专业分析和努力,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他让当事人清楚地了解了整个案件的情况和法律依据。李超律师真的很专业,他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很负责,不断给当事人分析案件的走向和可能出现的结果。虽然这次败诉了,但当事人还是很庆幸能遇到李超律师,他让当事人在维权的道路上少走了很多弯路。以后要是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当事人还是会找李超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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