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供货方代理人一脸坚定,而买方则满脸不服。这起建材玻璃采购及安装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近十万,如今已进入二审阶段。
原来,供货方XX完成玻璃供货与安装义务后,经结算买方仍拖欠尾款未付。供货方委托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戴晓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一审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一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供货方全部诉请。
然而,买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在二审中,买方全新提出“债务已转移给第三方、己方免责”的抗辩,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主张债务已转移给开发商,应由开发商付款,与己方无关。这一抗辩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戴晓龙律师接手后,针对债务转移的法定生效要件,精准质证、严密抗辩。他紧扣法律核心规则,指出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未明确表示视为不同意,严格区分“第三人代付”与“债务转移”的法律界限。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主张的“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微信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协商第三方代为付款,不能证明债务转移;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供货方成功拿回近十万货款及利息,终审生效,可直接强制执行。
普法提醒:在商业交易中,签订合同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存好相关证据。遇到债务纠纷时,要了解债务转移等法律规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戴晓龙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商事诉讼、仲裁及非诉调解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建材货款纠纷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帮助供货方在一审和二审中都取得了胜利,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这起建材玻璃采购及安装买卖合同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民事纠纷类型之一,贯穿于市场交易的全流程,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到变更、解除,都可能产生相关的争议。这类纠纷的产生,往往与合同条款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的履约行为不规范、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相关,而案件核心问题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类纠纷的审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兼顾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货方委托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戴晓龙律师在办理这起建材玻璃采购及安装买卖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以及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维权方案。在案件办理的全流程中,供货方委托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戴晓龙律师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全面、细致地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专业律师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供货方全部诉请,这一结果不仅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这一案件的办理过程,也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作用,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推动司法程序的公正、高效进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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