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晓龙是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成功办理诉讼与仲裁案件280余件、诉前/诉中调解及非诉案件120余件,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绩显著,占比约65%,同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民商事领域,戴晓龙律师展现出了诸多专业优势。在合同纠纷方面,他凭借精准的案件要点梳理和灵活的谈判技巧,能高效调解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他熟悉行业规则和法律法规,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上,他目前担任8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涵盖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为企业的资本运营、日常经营、劳动用工等事务提供合规审查与法律支持,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防范法律风险。
下面以一起近十万建材货款纠纷案例,来详细展现戴晓龙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建材玻璃采购及安装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近十万元。供货方XX完成玻璃供货与安装义务后,买方却拖欠尾款未付。供货方委托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的戴晓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此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买方一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给证据的质证和事实的查明带来困难。其二,买方在二审全新提出“债务已转移给第三方、己方免责”的抗辩,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这些难点,戴晓龙律师制定了精准的策略。他紧扣法律核心规则,明确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未明确表示视为不同意,严格区分“第三人代付”与“债务转移”的法律界限。在一审中,尽管买方缺席,戴律师完整提交订货单、采购安装合同、供货记录、结算记录、付款流水等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让法院直接支持全部诉请。在二审中,针对买方提出的债务转移抗辩,戴律师精准质证、严密抗辩,彻底推翻上诉人主张。
最终案件结果令人满意。一审阶段,法院认定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供货方已完全履行供货及安装义务,判决买方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并支持以LPR上浮30%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同时厘清主体责任,驳回对无关案外公司的诉请,责任完全锁定买方个人。二审阶段,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主张的“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微信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协商第三方代为付款,不能证明债务转移,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近十万货款及利息全部得到支持,终审生效,可直接强制执行。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为建材、装修、玻璃、门窗类供应商回款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展示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高效维权。其次,强调了在合同纠纷中,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再者,明确了债务转移的法定生效要件,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最后,体现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专业作用,能够精准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戴晓龙律师在执业多年来,承办众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民商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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