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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证据不足不起诉、破坏电信设施获缓刑,李桂英律师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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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2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桂英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20201411064455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900083029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两年法院及三年企业工作经验。执业7年来办案百余件,对刑事辩护及劳动工伤、民事纠纷较擅长处理。将每个案件都精细化实事分析,并辩证地收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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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处理多起案件。如醉驾案争取证据不足不起诉,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改变罪名获缓刑。
醉驾证据不足不起诉、破坏电信设施获缓刑,李桂英律师成功维权!

案例故事

醉驾证据不足起诉

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致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林XX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执业证号为14420201411064455。她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原来,《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只能反映驾驶结束数小时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可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行为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而此案办理用了8个月,最终成功为林XX争取到证据不足不起诉。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获缓刑

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粤T面包车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铺设的电缆线,盗走电缆,造成固话业务和宽带接入型业务中断,经鉴定损坏价值人民币39480元。作案后二人将电缆出售,分别分得赃款265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赃款及作案工具,赃物缴回并发还给被害单位,张X、艾X分别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李桂英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实施偷盗电缆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他是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之前工作中发现此处有断电缆,因经济困难才动了偷盗念头,实施偷盗前发现电缆是断头的,所以认为是未使用电缆;二是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综合法律意见,建议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专业拆解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李桂英律师处理同类问题有两大核心优势。一是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细节。在醉驾案中,她敏锐地发现乙醇浓度提取时间问题以及当事人驾驶后再次饮酒的情况,以此作为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结果。在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她准确分析出当事人主观故意和损失明细的客观性问题,成功改变罪名并争取到缓刑。二是善于与司法机关沟通。李桂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与检察院等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她提出的专业法律意见能够被司法机关重视和采纳,从而为当事人赢得有利结果。

服务连接

李桂英律师服务地区为广东中山的小榄镇和火炬开发区,联系地址是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六路水木年华花园1号楼。她的执业信条是“不服所托,竭尽所能”。执业至今,李桂英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会见及取保、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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