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是甘肃为道(靖远)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他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后,投身法律行业,在甘肃白银及周边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执业至今,他承办的案件已超过3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就有100多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他的执业理念是“敢说,敢做,敢拼”,这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刑事辩护领域,高杰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比如在L某盗窃罪一案中,被告人LX涉嫌盗窃,高杰担任其辩护人。他全面研读案件卷宗,围绕LX的量刑情节展开有力辩护。他强调LX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虽然提出的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大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接受,最终L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这个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LX个人及未来的负面影响。
在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方面,高杰同样表现出色。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诉人YX将从银行贷的款借给YX乙,双方无书面借据,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YX的诉讼请求。高杰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一审卷宗与证据材料。他针对一审“无书面借据即不认定借贷关系”的错误裁判思路,明确提出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可采用口头协议形式,银行存取款凭证足以证实款项实际交付。他还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论证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庭审中,他紧扣关键陈述,完整还原借贷关系全貌。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他的上诉意见,YX的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得以全额支持。
还有一起上诉人L某与被上诉人SX的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再次上诉,审理难度较大。高杰作为SX的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锁定“利息约定”这一核心争议点。他强调双方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L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无法印证口头利息约定,且L某主张的借款中现金交付部分无证据佐证。庭审中,他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清晰梳理SX的还款明细。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他的抗辩意见,驳回L某的上诉请求,维护了SX的合法权益。
高杰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债务纠纷领域不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白银的法律界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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