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业以敬、致法以专”——这是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吴绍俊律师坚持的执业理念。这份理念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他每一次对案件的严谨对待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上。这种态度在处理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时尤为重要。
在法律的世界里,充满了不确定性,当事人常常会陷入困境,感到害怕和无助。就如同吴绍俊律师曾处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作为农资经销主体,与被告建立了多年的供货合作关系,但被告长期以假名签署欠款凭证与收货单据,拖欠多笔货款未付。一审阶段,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提出抗辩,法院采信该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这对原告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案件陷入了僵局。
吴绍俊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丝毫退缩。他第一时间逐页梳理案件全流程证据,从两大关键维度展开突破。一方面,他深入研究时效抗辩问题,发现被告以假名签署单据的行为,导致原告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但均因被告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且原告直至2022年才明确被告真实身份,此时才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起诉条件,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一审时效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另一方面,他全面核对案涉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确认被告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可明确核算,不存在被告主张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形,欠款事实清晰可查。最终,在二审中,吴绍俊律师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两大核心,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阐述法律意见,逐一驳斥被告抗辩观点,成功推翻一审判决,帮助当事人追回了合法欠款。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吴绍俊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的办案风格。
在法律实践中,坚守原则、拒绝不当利益是法律人应有的风骨。就像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吴绍俊律师在办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时,展现出了同样的品质。委托人因协助教育咨询公司代收学员入学服务费用,被付款方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3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吴绍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核实委托人系教育咨询公司员工,代收费用系职务行为,款项已转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未建立独立委托合同关系。同时,他发现案涉款项对应的入学服务事宜,已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涉款项属于刑事案件侦查范围。于是,他提出本案应驳回起诉、移送公安处理的核心抗辩意见。庭审中,他围绕主体不适格、案涉款项涉刑两大焦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完整呈现事实与法律依据,说服法庭采纳抗辩观点,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吴绍俊律师没有为了短期利益而放弃原则,而是坚守法律底线,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之路并非坦途,但只要像吴绍俊律师一样,秉持“奉业以敬、致法以专”的理念,在面对复杂案件时不畏惧、不退缩,深入挖掘案件事实,精准运用法律,就一定能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吴绍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念,陪当事人穿越法律的迷雾,走向光明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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