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危险驾驶罪案的庭审中,范晓辉律师作为被告人吴X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在交叉询问环节,通过几个关键问题成功揭示案件矛盾。范晓辉律师询问代驾人员杨某关于与被告人吴XX发生纠纷的具体过程,以及纠纷发生后被告人吴XX的行为表现,以此来明确被告人吴XX在停车场内短距离挪车的具体情况。还询问了当时在场的公安人员,了解他们到达现场时被告人吴XX的状态以及检测酒精浓度的详细流程,质疑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范晓辉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了诸多疑点。比如,被告人吴XX主动聘请代驾这一行为表明其本意并非放任酒驾行为,但因代驾费用纠纷这一突发情况才导致后续短距离挪车。范晓辉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发问提纲,针对代驾纠纷、挪车距离、时间、道路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精心设计,以证明被告人吴XX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同时,对鉴定意见也制定了严谨的质证思路,从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范晓辉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精准把控案件争议焦点。他指出被告人吴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驾驶距离极短且事发凌晨,对公共安全的实际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还积极预缴罚金。
最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范晓辉律师关于“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辩护意见,认定吴XX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吴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预缴)。
范晓辉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只有在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准确把握时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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