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很多人认为律师的“赢”就是在法庭上赢得诉讼,让对手一败涂地。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执业已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公司申诉,但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决定。这起案件虽胜诉,但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李鉴春律师持续跟进,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缓刑建议,审判阶段辩护意见也获法院采纳,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起案件调解结案,各方都比较满意。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更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经他把脉的刑事案件,能给当事人及家属靠谱的评估意见。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法律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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