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并不少见,这类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可能面临资金无法收回的困境,还可能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甚至陷入长期的法律纠纷泥潭,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某设备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在薛律师介入前,设备公司已委托其他代理人在本地法院起诉。然而,本地法院认定该案案由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将案件移送至诉争设备安装地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依旧按照原思路,认定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驳回了设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让设备公司陷入了绝望,多年的心血可能付诸东流,企业的资金链也面临断裂的风险,公司上下都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
此时,薛怡雯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薛怡雯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2020年至今,她在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52202011221625,服务地区包括揭阳和普宁。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11件。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她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参与多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私募基金产品募投管退专项法律服务以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此外,她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薛律师接受设备公司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凭借承办311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本案的关键在于案由的认定。她仔细查阅证据,并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认为该案的本质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定将对当事人不利,于是果断提出应将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曾经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准确的案由认定对于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
一审判决对设备公司不利,但设备公司相信薛律师的专业判断,继续委托她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薛律师全力以赴。她依据自己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从法律条文和事实证据出发,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辩护。她指出,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本案更符合买卖合同纠纷的特征,而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经过竭力争取,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薛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改判支持了设备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薛怡雯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的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设备公司挽回了损失,成功实现了二审翻盘。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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