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涉及到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开XX工具租赁站,其经营者是王xx,委托了代x律师代理。被执行人是沈xx和上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朱xx。而第三人同样是朱xx,委托了密齐光律师代理。
事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此时,被执行人上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股东朱xx为被执行人,理由是被申请人虽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公司经营执照被吊销,所以要追加。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他们面临着设备租赁款难以执行到位的困境,觉得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是让自己权益得到保障的办法。而对于股东朱xx来说,一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那可能要承担巨大的经济责任,压力可想而知。
密齐光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工作。他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了众多类似案例。在这个案件中,密律师指出,股东已依法出资,公司执照吊销并不代表就应该进行清算。法院经过查明,发现上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足额出资,且无证据证明有抽逃出资行为。同时,公司只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非注销,并不满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最终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追加第三人朱xx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原本股东朱xx面临着被追加承担责任的风险,心里十分焦虑。但经过密齐光律师的努力,成功驳回了申请执行人的请求,让朱xx摆脱了潜在的经济负担。
密齐光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10件。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强制执行案件方面占比约20%,同时在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非诉讼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曾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提供车险、财产险、责任险保险理赔和诉讼服务,服务案件超过150余件,累计金额超过6000万元;参与南通四建集团与青岛辰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和执行,案件金额3200万元;参与江苏朝阳食品建设工程纠纷的代理,案件金额7000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损失。此外,他还荣获2015年、2016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先进个人”称号,获评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优秀律师”,还是半岛都市报“问法热线”特邀律师。
这起案件能成功驳回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关键在于密律师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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