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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人纷争终获正义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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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6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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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人吴X作为被监护人吴X锭的外祖父,与被申请人吴X琪(被监护人的生母)就监护人资格产生纷争。接手本案的韩蕊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申请人成功变更监护人,为被监护人争取到更有利的成长环境。
变更监护人纷争终获正义裁决

吴X此刻满心焦虑与无助,看着年幼的外孙吴X锭,心中五味杂陈。外孙出生后,生父不详,生母吴X琪不仅从未履行抚养义务,连抚养费都分文未付,一直都是自己在含辛茹苦地照顾。而吴X琪不仅没有稳定收入,连个固定住所都没有,根本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可变更监护人谈何容易,吴X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感觉希望渺茫。

在吴X陷入绝望之时,韩蕊律师出现在他的生活中。韩蕊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该所刑事团队的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她自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做律师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这让她对各类案件都有独特视角,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韩蕊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首先对吴X琪的生活状况展开了详细调查,收集她没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证据,比如走访吴X琪的邻居、工作单位等,获取了一系列有力的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明材料。凭借5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要想变更监护人,不仅要证明生母不具备抚养能力,还要突出外祖父具备监护能力。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简单的口头陈述,而在实实在在的证据支撑。她帮助吴X整理了他的收入证明、健康体检报告等,以证明他有能力照顾好外孙。

在法庭上,韩蕊律师据理力争,那个“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她详细阐述了吴X琪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以及吴X具备监护能力的各项证据。她强调,变更监护人是为了保障被监护人吴X锭的健康成长,符合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生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生父不详,外祖父已实际承担抚养责任且具备监护能力,变更监护人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健康成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将被监护人的监护人由生母变更为外祖父,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韩蕊律师表示:“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会始终坚持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彰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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