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2年,范XX被湖北XX公司聘用,担任项目负责人。2月14日下午,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与朋友饮酒后前往沙市区XX河东路华城XX“新声带”KTV唱歌。期间,他因寻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范XX是否构成袭警罪
法院查明,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接警后与辅警田XX到达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过程中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还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认定,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袭警罪罪名成立。
第二,范XX是否有从轻处罚情节
一方面,范XX有犯罪前科,2015年7月6日因犯行贿罪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同年3月14日,范XX家属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且他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的从轻情节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酒后冲动行事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尤其是在饮酒后,更要保持理智,避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一旦遇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一定要积极配合,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结尾
在这起袭警案件中,范XX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这一结果离不开肖仲鹏律师的努力。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经处理了200余件刑事案件。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本案中准确把握了关键要点,为范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正是他多年来对刑事辩护领域的专注和钻研,让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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