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X(男)和被告张X(女)在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婚后,两人因为家庭琐事闹起了矛盾,杨X觉得感情破裂了,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X接到起诉书时,心里特别慌,她担心自己争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也不知道财产和债务会怎么分,整个人焦虑得不行。
王辉律师是在张X收到起诉书后,接受她的委托介入这个案子的。王辉律师先是仔细了解了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现状,还有债务的性质。他查阅了大量和这个案子相关的资料,分析每一个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张X在家庭中对孩子的照顾比较多,孩子也和她更亲近,这是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有利因素。
王辉律师一共会见了张X好几次,每次都会耐心地听她倾诉,给她分析案子的情况,让她心里有底。在和张X的交流中,张X说自己特别舍不得孩子,担心孩子跟着爸爸生活不好,王辉律师听了这些话,更加坚定了要帮她争取抚养权的决心。
王辉律师作为张X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明了答辩意见,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子由张X直接抚养,杨X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且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维护女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王辉律师坚持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底线,同时从长远利益出发,提出可以在财产上做出一些让步。他和杨X及其律师进行了多次沟通,跟他们说明孩子跟着张X生活更有利于成长,而且张X也愿意在财产方面做出一定的妥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张X直接抚养至十八周岁,杨X不支付抚养费但享有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监利县的房屋归杨X所有,剩余房贷由张X负责偿还;东风雷诺牌轿车归杨X所有;张X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杨X存款分割款10万元;共同债务中欠王XX20万元由张X偿还,欠刘XX23万元、杨X某10万元(合计33万元)由杨X偿还,双方无其他纠纷。
张X一开始特别担心自己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在财产和债务分割上也会很吃亏。但实际结果是,她成功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财产上做了一些让步,但整体来说,这个结果还是让她比较满意的。
打官司就是打细节,这个离婚纠纷调解案能有这样好的结果,靠的是王辉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对当事人需求的了解,在调解过程中不断地沟通和协商,最终实现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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