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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时的证据收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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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77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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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接手离婚案件后,盛春龙律师会指导当事人收集多方面证据。他会让当事人收集感情不和、分居及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在某离婚案中,他指导原告收集租房合同、水电费凭证等,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部分财产也归原告,原告诉请得到支持。
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时的证据收集法

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律师常常会面临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比如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该收集哪些证据,或者收集的证据不具备关联性,无法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盛春龙律师在长期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证据收集方法。

盛春龙律师的证据收集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如果有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可以直接收集,若实在无法举证,就由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而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官了解双方感情的真实状况。第二步,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收集原告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和时间。第三步,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争议点,收集这方面的证据能增加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

以一起离婚案件为例,原告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请求。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按照自己的证据收集方法展开工作。他首先让原告详细陈述了双方感情不和的原因,因为确实难以提供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接着,收集了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以此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同时,也收集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相关证据。在庭审中,法官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了解了双方的感情状况、分居情况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此后,盛春龙律师在处理多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收集方法,帮助众多当事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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