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多年来,一家企业作为原告长期向被告供应机电、建材等货物,双方保持着持续的交易往来。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然而被告却长期拖欠货款。双方多次对账确认了欠款金额,被告还出具了欠条,明确了还款时间、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但欠条出具后,被告仅支付了极少部分款项,剩余货款依旧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告无果,无奈之下选择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吴震律师来自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他是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也是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0余件。此次接受委托后,吴震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先是逐一仔细核对交易记录、对账凭证、欠条、付款流水等关键证据,全面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方提出了多项抗辩。他们主张双方未完成最终对账、欠款金额与实际不符;部分被告以保证期间届满为由主张免除保证责任;还有被告以短期持股、未发生实际交易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针对这些抗辩,吴震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他指出案涉欠条系双方对既往债务的最终确认,被告未提交证据推翻欠条真实性,欠款金额应依法认定;保证人保证期间已届满,依法免除保证责任,同时精准锁定实际欠款主体;第三方被告仅短期持股,且持股期间未发生案涉交易,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精准界定了责任范围。
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部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吴震律师积极协助法院查明事实,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他多次与法院沟通,提交详细的代理意见和证据材料。最终,法院经审查全部证据,充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的抗辩理由均不成立。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并按约定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获得了全面支持,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大额货款。客户对吴震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科学的诉讼策略,高效推进案件进程。吴震律师不仅帮助客户解决了当前的纠纷,还以本案为范本,为企业客户提供了买卖合同履行、对账结算、欠款催收、证据管理等全流程的合规建议,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法律风险,充分体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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