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宁德,养殖户陈XX本想着将钱借给同是蕉城区的林XX,帮其经营养殖业,日后能顺利收回借款。然而,林XX却未能按时还款,多次催讨无果后,陈X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在宁德本地深耕多年,熟悉当地司法环境和裁判规则,尤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他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曾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在陈XX与林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冯从福律师作为陈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陈XX诉称,2013年10月1日被告因经营养殖业向其借款9万元,2014年5月15日被告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2014年11月30日,被告再次借款7.6万元。事后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16.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庭审中,原告变更利息诉讼请求。
被告林XX承认原告所说属实,但称自己经济困难,没钱还款。冯从福律师为陈XX提供了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居民身份证》《借条》《欠条》等证据,证明被告借款两笔共计16.6万元至今未还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XX借款事实有相关证据证实,该笔债务被告应当限期偿还。原告主张变更利息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林XX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陈XX借款人民币16.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冯从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帮助陈XX在这场民间借贷纠纷中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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