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X通过暗网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多达115万余条,违法所得一万余元。王X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对于王X来说,他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前途一片灰暗,仿佛被笼罩在厚重的阴霾之下,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王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卷宗材料很多,律师仔细地一页页翻看,梳理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张琪律师重点围绕被告人具有立功、坦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并在法庭上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发现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还有立功表现并且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于是,律师抓住这些情节,在辩护中强调这些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因素,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这些情节是可以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律师从这些方面入手,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2017年执业至今,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案件办理过不少。比如刘某某贩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经辩护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写采纳情况
法院在判决时,采纳了张琪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具有立功、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王X最初面临的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可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刑罚。但最终因为律师提出的从轻情节被法院采纳,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律师准确抓住了被告人的立功、坦白、退赃等情节,并在辩护中合理地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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