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的原被告分别是工程承包方和发包方。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项的结算,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足额工程款,而发包方则称承包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应全额支付。
最初,承包方掌握的证据仅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部分工程进度的书面记录,但缺乏能直接证明发包方欠款具体金额的关键证据,也没有有力证据反驳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
汪能文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发包方的银行流水,从中梳理出与该工程相关的资金往来记录,以此来确定发包方实际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其次,针对工程质量问题,他组织专业的工程鉴定机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同时,律师还梳理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邮件往来、会议纪要等资料,固定了双方对于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共识。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发包方对银行流水的关联性提出质疑,认为部分资金往来可能是其他业务的款项。汪能文律师则通过详细对比合同条款、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时间节点,证明这些资金就是用于该工程的款项。对于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报告,发包方认为鉴定机构不具备权威性。律师则提供了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和行业认可度,强调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成功解决了这起亿级标的的工程纠纷。
汪能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了多维度的方法论。优先核查与案件核心争议相关的资金往来,通过银行流水等证据确定款项的实际流向和金额;其次,对于专业问题,及时引入专业鉴定机构,以权威的鉴定报告作为有力证据;最后,注重梳理双方的沟通记录,固定双方的共识和约定,为案件提供全面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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