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张老板的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供应猪肉。孙X和张X通过微信群向XX公司频繁下单,XX公司供货后,收货人“付某”签字确认,累计供货金额达122,808元。XX公司按张X提供的开票信息向吉贡XX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吉贡XX也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剩余71,340.5元一直未付。当XX公司催讨时,吉贡XX却否认买卖关系,称孙X和张X不是其员工,只是代付款。
黄俊华律师擅长从证据链入手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他收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其中显示张X提供开票信息、孙X提供提货联系人是吉贡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开具发票后吉贡XX未提出异议且已支付部分货款。此外,吉贡XX也确认孙X、张X是其销售、采购的“联络人”。黄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提出孙X、张X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使他们不是正式员工,XX公司有理由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判决吉贡XX支付货款71,340.5元。
黄俊华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另一起棘手的案子。八旬母亲朱XX去世后,百万售房款“消失”,引发了子女间的遗产纠纷。2023年,委托人李XX来到律所,他和姐姐、弟弟因母亲遗产分割问题闹上法庭。2015年,朱XX与三个子女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后,发现其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
在处理这起房产纠纷时,黄俊华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先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还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具有支配钱款的便利条件。同时,考虑到邻居证明弟弟对母亲照顾较多,黄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弟弟可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占。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采纳黄律师观点,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遗产,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刚才那个遗产纠纷案件才尘埃落定,更让人揪心的事情又出现了。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XX在运输货物到上海金山某仓库时,因帮忙卸货从车上跌落受伤,却陷入三方推诿的赔偿纠纷。仓库负责人蒋X称忙卸不了,让郑X负责,郑X表示雨停后卸,雨停后姚XX帮忙卸货受伤。姚XX主张赔偿时,蒋X、郑X和货主公司互相推诿。
黄俊华律师面对这种复杂的义务帮工赔偿纠纷,精准锁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梳理各被告角色,收集报警回执、视频录像等证据。庭审中,他反驳了被告们的抗辩,最终法院认定被帮工人为郑X,郑X承担60%责任,判决其支付姚XX各项赔偿款17,755.36元。
从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以及义务帮工赔偿等复杂法律问题面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至关重要。当遇到法律纠纷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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