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江苏省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应X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使用微信收款码、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对于应X来说,这情况相当糟糕,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时,应X委托了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是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他接到委托后,马上开始了工作。
张琪律师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与资金流水,光是这一项工作,就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仔细核实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与获利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到了庭审的时候,张琪律师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等从轻、减轻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的辩护意见切中要害,从多个角度为应X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应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理由是,被告人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其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对比应X最初面临的可能是严厉刑罚的糟糕处境,现在能获得缓刑的结果,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全面细致地审查证据,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情节,并在庭审中提出了合理有效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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