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不当得利纠纷的核心争议在于如何证明被告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通说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获利无合法根据四个要件。在司法实务中,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被告获利的非法性。当涉及关联交易或复杂的资金往来时,被告常以各种理由抗辩,导致原告举证难度增大,其诉求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在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原告方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向被告转账6万元,后因合同纠纷,该款项的支付丧失合法依据。被告却称该款项是原告自愿支付的生活费,拒不返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此时面临着证明被告收款无合法依据的难题。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毕晓娜律师负责此案。
毕晓娜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围绕不当得利的法定构成要件展开工作。她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庭审中,被告坚称6万元为生活费,但无法提供双方约定支付生活费的证据,还刻意删除微信转账原始记录。毕晓娜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此案表明,在不当得利纠纷中,通过精准梳理转账凭证、关联案件文书等核心证据,可有效证明被告获利无合法根据。毕晓娜律师在婚姻家事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其处理此类案件的方式为同类争议提供了可参考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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