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厘清店铺转让纠纷,为委托人挽回损失

厘清店铺转让纠纷,为委托人挽回损失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5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邓小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91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41066886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84762285
代表案例:7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多次代理重大刑事案件,刑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理多起离婚案件,能很好的解决家庭纠纷,实现当事人离婚目的。
更多>
导读:原告A将承租的商铺转让给被告C经营,双方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约定被告C承接原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按期向房东支付租金。被告C接手店铺经营一段时间后,突然表示不再经营,却没有及时腾退店铺、交还钥匙,依旧实际占用着房屋。这导致原告A被房东起诉,要求支付超期占用期间的房租,且经生效判决确认原告A需承担这笔费用。原告A依据转让合同约定,向被告C追偿该损失,遭到拒绝后,委托邓小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C支付房屋实际占用期间的费用。
厘清店铺转让纠纷,为委托人挽回损失

邓小洪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店铺转让合同、原租赁合同、微信沟通记录、钥匙交还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关键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被告C虽表示不再经营,但直到交还钥匙前都持续占有控制店铺,理应承担该期间的对应费用。同时,原告A已被生效判决确定需向房东支付租金,这一损失是由被告C违约占用行为直接导致的,依法应由被告C承担。

庭审中,被告C提出抗辩,称自己已提前告知不再经营,不应支付费用,还称原告A存在隐瞒押金等行为,应免责。邓小洪律师针对这些抗辩,依法阐明店铺占有使用是以实际控制与交还为标准,被告C未及时交还钥匙就构成实际占用。而且原告A是否支付押金已在另案处理,本案不应抵扣,被告C的抗辩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邓小洪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C在合同解除前实际占用店铺两个月,应向原告A支付对应占用费用,该费用是原告A的合理损失,依法应予支持。法院判决被告C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A支付房屋占用费用,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C承担。

在这类商铺转让纠纷中,普通人往往容易忽略合同中关于店铺交还时间、占用责任承担等关键条款。对于普通人而言,首先需要在签订转让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钥匙交还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