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被告人刘XX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案件发生在2017年8月22日23时许,刘XX与同村村民酒后到县城KTV202房间唱歌,期间当众强行将手伸进点歌员王XX(未成年人)上衣内抚摸其乳房进行猥亵,后在王XX反抗时掐其手腕。案发后,刘XX的家人对被害人王XX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其谅解。但一审法院认定KTV包厢系公共场所,对刘XX适用加重条款量刑,这让刘XX及其家人陷入了困境,他们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
此时,吴晓律师接手了此案。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阅卷,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一审法院将KTV包厢认定为公共场所存在问题。通常意义上,公共场所是指供社会上大多数人从事工作、学习、文化、娱乐、体育、社交、参观、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而KTV包厢具有相对封闭性,并非完全开放供不特定多数人自由进出的场所。这一发现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吴晓律师围绕此展开了严谨的法律论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晓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KTV包厢不宜重复评价为“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并适用加重条款量刑,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法纠正。刘XX的刑期从一审的五年改判为一年六个月。这一结果大幅减轻了刘XX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吴晓律师秉持着“律师最大的德行就是诚实,同时必须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的执业理念,继续在刑事辩护、刑民交叉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着一起又一起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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