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陈XX骑行电动自行车与陈XX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陈XX受伤、车辆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XX负事故主要责任,陈XX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XX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后续还需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陈XX委托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吴丽玉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首先着手固定核心证据。她全面收集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陈XX的伤情、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费等核心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索赔提供了坚实的事实支撑。吴丽玉律师曾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证据收集的要点和方法,这使得她能够迅速且全面地完成证据收集工作。
面对平安XX公司提出的多项不合理抗辩,如“第二次住院费用与事故无关”“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重新鉴定”“医疗费应剔除部分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不予认可或核减”“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吴丽玉律师逐一梳理法律依据。她结合案件事实、鉴定程序合法性及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论证各项抗辩理由不成立。吴丽玉律师深耕福州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熟悉福州地区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惯例与处理细则,这让她在反驳保险公司抗辩时更加精准有力。
在主张赔偿项目及金额方面,吴丽玉律师结合陈XX的伤残情况、护理依赖程度、误工期限、后续治疗需求等,依法核算各项损失。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核减意见,她予以有力反驳,明确事故责任比例对应的赔偿范围,确保每一项索赔请求都有事实和法律支撑。同时,对于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吴丽玉律师规范整理证据材料,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配合法院完成庭审程序,保障了诉讼程序的合法进行。
最终,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多项不合理抗辩,判决平安XX公司向陈XX赔付260595.82元。吴丽玉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吴丽玉律师不仅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是福建女监“荷合法务工作室”志愿服务律师,在当地法律服务市场拥有良好口碑,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以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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