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XX汽配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付XX兰,委托诉讼代理人是该公司员工陈XX平、王XX林。被告是朱XX福、徐XX兰,二人是XX工具公司股东,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原告和该工具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原告按约定供应了货物,可工具公司却没付清货款。于是,原告把二被告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偿付剩余货款325817.53元,还得承担诉讼费。二被告则辩称欠款金额不实,而且原告诉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当二被告接到起诉书时,心里特别着急,整夜都睡不着觉,担心要赔一大笔钱。毕竟32万多不是个小数目,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2022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个案子,并且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原告拿出销售合同、对账单等证据来主张欠款事实。而张琪律师作为二被告的代理人,也毫不示弱,举证了增值税发票、转账凭证等,以此来抗辩欠款金额及诉讼时效问题。
张琪律师在接手这个案子后,就开始了大量的工作。他仔细查阅了相关的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分析增值税发票和转账凭证,从中寻找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金额细节,这些都成为了在法庭上抗辩的有力武器。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原告与工具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合法有效,但是原告没有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也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事由,所以二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成立。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93.5元由原告负担。
原本二被告担心要赔32万多,可经过张琪律师的努力,最终不用承担这笔债务了。这个结果让二被告松了一口气,也对张琪律师充满了感激。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他不仅在这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上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代理的很多案件都取得了不错的结果,比如陈某诉上海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指导案例;戴某某诉陆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帮助戴某某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这个案件中,张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合理运用,成功地为被告赢得了官司。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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