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XX将位于濮院镇锦苑社区凯旋路南侧的房屋出租给曹XX,本以为租期结束能顺利收回房屋,却没想到曹XX拒绝搬出,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陆XX无奈之下,找到了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的沈沁梅律师,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
沈沁梅律师拥有十四年专业法律服务执业生涯,现任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深耕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等核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类型的案件,在嘉兴及周边地区法律行业口碑良好。
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沈沁梅律师为陆XX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2013年5月5日,陆XX与曹XX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租赁期间,曹XX未经陆XX同意擅自装修房屋。合同到期前,陆XX与曹XX协商续租事宜无果。租赁关系解除后,曹XX拒绝搬出。
陆XX起诉要求曹XX腾出房屋并恢复原状,同时支付自2015年5月1日起的房租及水电费。曹XX则辩称已支付续租订金9000元,且装修投入60000元,若陆XX要求腾空房屋,应返还双倍订金及装修费。
沈沁梅律师为陆XX收集并整理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手机短信等。在庭审过程中,她紧扣法律规定,针对曹XX的答辩进行有力反驳。法院最终认定,曹XX应依法返还房屋,将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按照每年990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15年5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的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沈沁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为陆X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她的专业、严谨和负责,再次证明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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