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是一起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保健品诈骗共同犯罪案。多名被告人把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成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品,通过会议营销、免费礼品、虚假效果分享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A是个普通务工人员,受雇在其中从事辅助性工作,没参与策划、分赃,主观恶性小,获利就数万元。而且他家庭困难,要抚养未成年子女,还要照料残疾家人。
当时,A面临着严峻的处境。若被认定为主犯,可能会被拔高至十年以上量刑区间,这对A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他的家人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李晖律师在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A的辩护人后,立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介入时间点是家属在案件侦查阶段就找到了李晖律师,当时家属焦虑万分,担心A会被重判,家庭失去顶梁柱。
李晖律师前后会见A多次,详细了解案情。首次会见时,他向A讲解了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A做出对自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A的情绪。
在阅卷方面,卷宗数量不少,李晖律师仔细制作“证据比对表”,将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这工作量可不小,得从大量的笔录中去寻找蛛丝马迹。
他还提交了多份文书,像《取保候审申请书》《辩护词》等。
突出关键策略点
李晖律师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清晰。他通过全案证据比对,清晰区分了组织者与普通员工的行为边界。明确A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不支配赃款、不主导宣传,这就成功剥离了主犯责任。这一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
同时,他主动调取家庭困难证明、残疾证明、子女抚养材料,结合A坦白、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了完整的从轻、减轻处罚证据体系。针对涉老诈骗“严惩组织者、轻处基层参与者”的裁判导向,提出A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社会危险性低的辩护观点。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晖律师从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在处理诈骗类等刑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系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家庭特殊困难等多项从宽情节。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事人最初担心会被重判,面临十年以上的量刑,而实际生效判决实现了“实刑转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晖律师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细致的工作和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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