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需要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智慧去应对。于彩霞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人士。
先来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因砸墙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于彩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于彩霞律师还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建议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7.8万元的损失。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于彩霞律师执业于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和杨浦区。她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实务多年,擅长案件整体研判、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
再看劳动合同纠纷案。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她高效化解争议,避免了当事人经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通过谈判,她促使两公司共同支付31万元,在仲裁裁决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高的赔偿金额。协议明确约定“所涉全部争议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有效防止了对方就同一劳动关系再次向当事人主张权利,实现了法律上的终局性。而且,通过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且双方各承担5元,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
于彩霞律师不仅业务能力精湛,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她是十五届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工作者活动中心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最后是股权转让纠纷案。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2025年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
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于彩霞律师成功反驳“协议伪造”抗辩,通过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她有效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主张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同时,她清晰界定诉讼请求范围,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
于彩霞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守护信任”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处理纷繁的家事商事,都能以卓越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烈的同理心,为客户提供最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她以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和温暖的人文关怀,在多个专业领域深耕不辍,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与业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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