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孙乐乐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信条。在一次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委托人与被告订立婚约后,因性格等原因解除婚约,但被告拒不返还彩礼及首饰。孙乐乐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核实恋爱过程、彩礼给付等情况,明确这属于婚约财产纠纷,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依法应予返还。他收集并整理彩礼给付记录、金戒指购买凭证等材料,起草诉状并提起诉讼。考虑到这是家事小额纠纷,孙乐乐律师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在法院主持下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释明法律规定,平衡双方诉求,减少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折中方案,被告返还金戒指一枚并返还现金2000元,调解协议当场签署,被告当庭完成返还义务,案件彻底了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另一起厂区内吊车作业致十级伤残的案件中,孙乐乐律师再次用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委托人在厂区内协助吊车吊装电线杆时受伤,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交通事故、交强险拒赔”为由拖延赔付。孙乐乐律师全面梳理事发经过,固定证据,配合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精准核算损失。针对保险公司的核心抗辩,他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论证起重特种车辆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比照适用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同时,他厘清责任主体与法律关系,逐项驳斥保险公司不合理扣减,在庭审中完整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的代理意见,委托人全额获赔229809.26元,二次手术费用一并支持,无需另行诉讼。
在工地拆架被砸致工伤十级的案件中,孙乐乐律师依旧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用人单位消极避诉、程序对抗性强,但孙乐乐律师高效推进仲裁程序。他收集工伤十级完整证据,精准计算工伤待遇,独立完成缺席仲裁的全部庭审流程,依据相关法律主张十级伤残对应工伤待遇,重点保障委托人离职后就业补偿权益。最终,仲裁委依法缺席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委托人39565元,各项工伤待遇全部支持。孙乐乐律师就是这样,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尽心尽力,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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