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田洁神情专注地整理着手中的文件,这些文件承载着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关键信息。原告杨某某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投保健康医疗险,续保后申请特定药品费用理赔遭拒,被告以等待期为由坚称不予赔付,案件陷入僵局。
田洁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百余件,同时在民事类的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面对这起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她深知其中的棘手程度。保险合同条款繁多且复杂,被告又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局面中找到突破口,是摆在她面前的难题。而她过往承办各类案件积累的经验,让她在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时,有着超乎常人的冷静和敏锐。
在深入研究案件的过程中,田洁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仔细分析保险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她发现,案涉《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中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但被告却称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这显然存在争议。田洁曾任律所党支部书记,一直秉持着“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这种理念让她在处理案件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深知,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观点,田洁收集了大量证据。她找到了被告公司销售人员闫某出庭作证,闫某证实公司曾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同时,她还对保险合同的升级情况、条款变更等进行了详细调查。她在处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等刑事案件时,就有着仔细阅卷、深入挖掘证据的经验,这种经验在此次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庭审中,田洁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被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且根据销售人员的证言,应理解为整个保险合同续保不存在等待期。她的质证意见精准切中要害,这种对裁判尺度的拿捏,得益于她多年来承办各类案件积累的司法直觉。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的观点,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这起案件的胜诉,再次印证了田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当事人的责任。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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