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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欠款执行遇阻,律师精准追加未实缴股东打通回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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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4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81004823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74945220
代表案例:5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一、法学名校硕士出身,理论功底深厚 吴震律师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双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使其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同时,吴震律师还担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二、案件承办量逾6000件,实战经验丰富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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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服务合同纠纷中,被告公司欠付原告公司服务费数十万元,执行时被告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他全面调取工商档案,精准把握执行追加规则,依法申请追加股东。最终法院裁定追加两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服务合同欠款执行遇阻,律师精准追加未实缴股东打通回款路径

在广西南宁,原告A公司与被告A公司因服务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被告A公司欠付原告A公司服务费数十万元。然而,被告A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原告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告A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告A公司的债权陷入无法兑现的困境。在此情况下,原告A公司委托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代理执行追加程序。

吴震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作为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以及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

接手案件后,吴震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调取被告A公司的工商档案,仔细核查其股权结构。经过深入调查,他发现被告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为被告B公司与自然人A,二股东均未实缴出资,且认缴期限尚未届满。其中,被告B公司为被告A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A为被告A公司法代表人及小股东,同时被告A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法定条件。

基于这些发现,吴震律师熟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严格把握出资加速到期、无财产可供执行、举证责任倒置等关键点,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被告B公司、自然人A为被执行人,在各自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对自然人B也提出了追加申请。为了使申请更具说服力,吴震律师调取了完整的工商内档、股权结构、出资信息以及执行终本裁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各被申请人均未到庭答辩、未提交证据。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认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法定情形。被告B公司、自然人A作为被告A公司的股东,未实缴出资,依法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支持追加该二主体为被执行人;而自然人B系被告B公司的股东,并非被执行人被告A公司的直接股东,执行程序中无权直接追加股东的股东,该项申请依法予以驳回。

最终,法院裁定追加被告B公司为被执行人,在8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追加自然人A为被执行人,在2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对自然人B的追加申请。

本案中,吴震律师精准抓住公司无财产、股东未实缴核心突破口,将案件从终本无望转为可执行、可回款,彻底扭转了不利局面。他全流程代理执行维权,从诉讼、调解、执行,到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提供了一体化法律服务,真正帮助当事人拿到钱,是企业解决执行难的专业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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