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聊城的法律界,杨子兴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自2011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秉持“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他身兼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等多重职务,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县委政府、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等。
杨子兴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他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同时在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占比约50%,并熟悉公司法务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律师有众多成功案例。其中,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成功案例令人印象深刻。本案当事人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张某案发后十分焦虑,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案件,多次会见张某,了解案件全过程、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仔细查阅案卷材料,深入分析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他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并在法庭上提出多项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他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具结书,开庭时对指控无异议;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缓刑监管条件。
同时,杨子兴律师积极引导张某退赃退赔,协助其将2万元违法获利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其提前预缴罚金。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杨XX寻衅滋事案中,杨子兴律师同样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当事人杨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律师介入后,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发现当事人系临时起意、一时冲动实施涉案行为,无预谋、无组织,未造成严重后果。律师深挖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固定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证据链,认定自首情节;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论证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全程引导当事人配合办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还主导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书面谅解。最后,律师严格依据刑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从四个维度系统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条件。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当事人缓刑,使其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在酒后冲动酿刑案中,甲某、乙某、丙某三人因寻衅滋事被起诉。本案辩护难点众多,如致二人轻伤二级,法定刑量刑起点高;共同犯罪区分责任难度大;三人此前有行政处罚记录,缓刑适用存在阻力。杨子兴律师精准定性,认可罪名,聚焦从宽情节。锁定三人自首情节,当庭呈现证据链;指导家属与被害人沟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论证三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坚持认罪认罚;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三人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要件。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三人都获得了缓刑判决。
杨子兴律师的价值在于,他不仅在法律层面进行精准辩护,还从实际行动出发,引导当事人通过退赃退赔、赔偿谅解等方式展现悔罪诚意,为缓刑适用创造条件。他在法庭上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充分论证当事人的量刑情节和缓刑适用条件,从而获得法院的认可。
在这些刑事案例中,普遍的难点在于如何准确把握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以及如何在共同犯罪中区分责任。杨子兴律师的解决思路是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同时专业把控庭审环节。
杨子兴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就像一位法律卫士,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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