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件大事,不少夫妻过不下去,想着要是两人都同意,那直接去把手续办了,一拍两散多干脆。可现实没那么简单,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感情破裂后都愿意离婚,满心以为去了就能离成,结果却被泼了冷水。他们不明白,为啥都商量好了,还不能马上离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两人都同意离婚,到底能不能马上办?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存档。
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去申请离婚登记,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突然反悔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后的办理流程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就算过了冷静期,也不是自动离婚,还得双方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才行。
三、申请离婚所需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要是材料不全,就没办法顺利办理。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谈不拢,那可能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会相对复杂一些,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两人都同意离婚后,就算过了离婚冷静期顺利拿到了离婚证,后续也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冒出来。比如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了财产,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有了新的争议。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棘手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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