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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中,律师如何助力企业全额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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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4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建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0210720316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3974128231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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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张5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遭拒付,持票企业面临资金损失。在商业活动里,票据纠纷并不少见,很多企业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不知如何正确维权,易陷入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等困境。接下来我们就看看陈建龙律师是如何帮助企业解决这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
票据纠纷中,律师如何助力企业全额追回欠款

株洲市A公司为贵州XX公司的株洲XX项目供应页岩砖,经结算对方欠付货款50万元,C公司作为出票人开具5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用于付款。然而汇票到期后,C公司拒绝付款,A公司依法行使票据追索权,要求两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5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贵州XX公司以非票据债务人抗辩,C公司以无真实交易、未收到拒付通知等理由拒付,A公司陷入了维权困境。很多企业在遇到类似票据纠纷时,容易忽视固定交易证据,也不清楚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来主张权利,这就导致维权困难。

湖南株洲的陈建龙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先是固定基础交易证据,完整收集并提交了采购合同、对账结算单、发票等材料,以此证实债权债务真实合法,票据取得具备合法依据,直接驳斥了C公司“无真实交易”的抗辩。接着,他仔细梳理票据流转与提示付款全过程,提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拒付证明等,证明A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被拒付,票据权利完整。

陈建龙律师还精准适用《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条,明确持票人对出票人享有法定追索权,清晰区分票据责任与基础合同责任,法律逻辑严谨。在庭审中,他有力反驳被告各项无理抗辩,对C公司关于利息、诉讼费的免责主张逐一驳斥,坚持诉求合法有据。同时,协助法庭厘清法律关系,在法院释明后明确以票据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确保诉讼方向准确、请求合法。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陈建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C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公司支付票据款5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贵州XX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C公司全额承担。陈建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帮助A公司全额追回50万元票据本金及合法利息,挽回了企业的资金损失。

对于普通人或企业来说,遇到票据纠纷时,第一时间要固定好基础交易证据,如合同、结算单、发票等,同时保留好票据流转和提示付款的相关记录。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主张权利。

票据纠纷时有发生,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企业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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