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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逆袭!农村集体成员重获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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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8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代表案例:5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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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HX因户口迁出迁回问题被拒绝分配土地补偿款,一审败诉。张双意律师执业近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集体权益纠纷领域。她紧扣关键核心构建上诉方案,最终二审改判,HX获补偿款。
二审逆袭!农村集体成员重获征地补偿款

在株洲市,HX遭遇了一场关乎自身权益的困境。HX出生于株洲市XX区XX组,早年因购买城镇户口迁出,后于20XX年经组民签字同意将户口迁回原籍,还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登记在册,其成员身份也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备案。然而,20XX年因XX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征收XX组土地,该组却以HX系“空挂户、未长期居住、未参与公益”为由,拒绝确认其成员资格,不分配土地补偿款XXXX元。HX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却驳回了全部诉请。

就在HX陷入绝望之时,她找到了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同时在集体权益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面对HX的案件,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行动。

证据收集方面,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能力。她提交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成员名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承包合同经营权共有人登记信息等关键备案证据,证实HX成员资格已依法备案并公示。这些证据的收集并非易事,需要律师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细致的调查。张双意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证据线索,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最终获取了这些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更是精准把控。她紧扣成员资格法定认定、备案效力、土地保障、妇女权益四大核心,构建了完整的上诉方案。她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主张成员资格应以户籍历史、土地保障、备案登记、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而非仅以是否长期居住认定,纠正了一审法律适用的错误。同时,她驳斥了“空挂户”抗辩,证明HX户口迁回经组民同意,承包地系家庭共有且持续领取耕地补贴,与村组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在二审庭审中,她还精准质证,推翻证人不利证言,指出承包档案、备案信息、村组盖章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资格合法有效。

最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颠覆性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HX具有XX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同等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权,判令XXX组十日内向HX支付土地补偿款XX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上诉人XXX组承担。

张双意律师一直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坚定的信念,为HX挽回了征地补偿款,更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法定备案为准的重要裁判规则,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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