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裴晓君律师一直坚信这句话,并在实际办案中不断践行。
在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调解案中,原告卢X(未成年人)因被告杨某、张X推拉致玩耍时坠落受伤,牙齿受损,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8800元。裴晓君律师接受被告方委托后,深知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需要妥善处理,避免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他迅速投入工作,协助被告方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责任边界。在法院调解程序中,裴晓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推动双方就赔偿金额、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最终,被告杨某、张X一次性各赔偿原告卢X医疗费4400元,合计8800元,全额赔付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避免了诉讼对抗,实现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专业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这一理念。
“专业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在土地返还原物纠纷抗诉再审案中,这句话再次得到了验证。被申诉人刘XX与徐XX因农村土地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判令刘XX返还案涉7亩册外地。刘XX不服该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原审裁判逻辑、证据链条及事实认定瑕疵。他发现原审判决据以认定“双方存在土地互换耕种事实”的核心依据(前案生效判决)已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既判力丧失;同时徐XX主张其对案涉土地享有使用权的证据(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台账等)存在真实性、关联性缺陷,无法证明其权属,而案涉土地实际由刘XX家庭合法取得并长期耕种,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法律适用错误等关键问题。裴晓君律师据此协助当事人提交监督申请,制定抗诉策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裴晓君律师的代理意见,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裴晓君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纠正错判、维护土地权益争取到了关键机会。
在贪污罪轻判案中,被告人刘XX原系国有煤矿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通过虚报征地补偿款的方式,非法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44万余元,属于贪污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他精准梳理从宽情节,围绕被告人主动坦白、全额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等核心情节,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虽属“数额巨大”,但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理。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裴晓君律师全程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会见、阅卷、庭审辩护等,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同时协助被告人规范认罪认罚程序,避免了因程序瑕疵影响从宽处罚效果。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的意见,判处被告人刘X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裴晓君律师用实际行动再次诠释了专业辩护的价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裴晓君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着“专业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这一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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