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一个路口,一场因醉酒寻衅引发的冲突打破了原本的平静。被害人邓某某醉酒后在路口肆意妄为,先是拍打过往车辆、与车主争吵,当被告人杜XX驾车途经该路口时,邓某某无故踢踏杜XX的车辆。杜XX停车礼让后下车与邓某某个理论,双方发生争吵并相互撕打,杜XX对邓某某拳打脚,致其轻伤二级,杜XX也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处理。面临法律的制裁,杜XX陷入了困境,他急需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关键时刻,杜XX找到了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44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
梁小龙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制定严谨的办案思路。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以被害人过错为核心、兼顾多项从轻情节”的辩护思路。为了主张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梁小龙律师重点收集并提交了被告人供述、多名证人证言及被害人询问笔录。他不辞辛劳地走访现场,寻找证人,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核实和整理。通过这些努力,证实了本案系邓某某醉酒后肆意挑衅、无故踢踏被告人车辆引发,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梁小龙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在庭审中围绕辩护思路,充分提交证据、发表辩护意见。对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这一点,他强调杜XX初始停车礼让的行为系合理处置,仅因年轻、社会阅历浅,在车辆被损坏后未能理性处理冲突,撕打过程中未使用任何工具,且被害人伤情仅为轻伤二级,刚达立案标准。同时,他还突出了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一情节,重点提交了医疗费支付凭证、赔偿协议、谅解书等证据,让法庭清楚地看到杜XX及其家属的积极态度。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可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等全部情节,对杜XX作出了从轻处罚判决。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用心对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践行了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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