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许X签订了《直播演艺合作协议》,本以为会开启一段互利共赢的合作,然而事与愿违。在合同履行期间,许X单方面停止了直播,这让该文化传媒公司陷入了困境。公司认为许X的行为构成违约,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决定申请仲裁。
在这个关键时刻,韩蕊律师登场了。韩蕊律师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她深入研究《直播演艺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了解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在证据收集方面,韩蕊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她积极与文化传媒公司沟通,收集了包括直播记录、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公司为许X进行包装推广的相关费用凭证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为后续的仲裁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在庭审策略上,韩蕊律师更是精心谋划。她针对许X提出的申人存在随意延长直播时间、漠视休息权、无故罚款等违约行为进行了有力的反驳。韩蕊律师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解读,指出许X停播的行为缺乏合理依据,构成违约。同时,对于许X认为申人投入成本低、收益高,主张违约金缺乏依据的观点,韩蕊律师也进行了针对性的回应。她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说明违约金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经过韩蕊律师的努力,仲裁庭最终作出了裁决。仲裁庭认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一定问题,许X提前终止合作构成违约,但申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等因素,裁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直播演艺合作协议》,许X向申人支付违约金若干(酌定调低),许X赔偿申人律师费若干,仲裁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韩蕊律师始终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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