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签了一个贷款合同,生效了,但还没下款,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吗,想了解贷款合同修改或撤回有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签了已生效但未下款的贷款合同,是否能修改或撤回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修改合同
修改贷款合同也就是对合同进行变更,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原则上,如果你想修改合同内容,如更改贷款金额、还款期限等,需要和贷款机构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
例如,你原本申请的贷款金额是20万,签合同后觉得资金需求没那么多,和贷款机构协商后,对方同意将贷款金额变更为15万,这样合同内容就可以修改。
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存在这些情况,你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内容。
比如,贷款合同中利息计算方式存在错误,导致你产生了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相关条款。
撤回合同(解除合同)
撤回合同通常意味着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 :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和贷款机构友好协商,说明你的情况和原因,若对方同意,就可以解除合同。
例如,你签完合同后找到其他更合适的资金来源,向贷款机构说明情况,对方理解并同意和你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情形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以解除合同。
比如,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导致你原本计划用贷款投资的项目无法开展,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对方违约 :如果贷款机构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下款,你有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例如,合同约定贷款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下款,但超过时间仍未下款,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你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获得贷款 :如果贷款机构迟迟未下款,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理由,你在等待了一段合理时间后,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不过“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以参考行业惯例、合同相关约定等来确定。
如果你决定与贷款机构协商修改或解除合同,建议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