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或者出售赃物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 2022-06-09 18:19:09
律师解答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
具体来说:
1、从行为方式来看,包括窝藏、转移、收购和代为销售四种形式。
“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
“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
“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
“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
2、从行为的对象来看,上述行为针对的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但不包括在赃物基础产生的收益。
同时,应当把犯罪所得的赃物同用于犯罪的物品区别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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