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 2022-06-07 17:41:29
律师解答
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不过,事故认定书虽然划分了责任,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对于有非机动车及行人一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一般来说,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为60%,同等责任赔偿比例为40%,次要责任赔偿比例为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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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践中,交通事故理赔中一般是比照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伙食补助费的2倍计算。当然各地也有不同,根据各地实际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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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伤残金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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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车祸,受害人经鉴定构成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一般分为十级,十级最轻,一级最为严重,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乘以系数再乘以二十年来计算。 不同伤残等级赔偿的系数不同,一级是100%,二级是90%,以此类推,十级是10%。 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下,一是赔偿年数的问题,若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另外一个是赔偿基数的问题,现在大部分省市地区已经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标准,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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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嘉宾

王哲男律师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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