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投资管理公司是众多公司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可以帮助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策略,让企业可以重新运作起来。
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
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
《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
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
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
如:
“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3、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
4、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