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天津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
1、申办人居民
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
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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