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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5.05.28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1494人
律师解析:
天津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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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定涛律师

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

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拥有丰富的法学知识,实务经验丰富。 专业从事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办理买卖合同纠纷、婚姻丰富家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 自担任律师以来,用心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个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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