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伙人对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
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
债务承担比例或者
出资比例分担;
协议未规定
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
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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