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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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责任判定通常分为全责、主责、次责和微责这四类。全责意味着医疗机构直接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主责则是指医疗机构的错误决策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次责表示医疗机构的错误对损害的影响较小。微责表示医疗机构的过失在导致损害方面的作用最小。

遇到医疗纠纷别慌乱,先冷静下来。记得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病历、检验报告和费用清单这些重要资料。然后积极跟医疗机构沟通,把自己的诉求说清楚。要是协商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医调委申请调解。实在没办法,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找律师帮忙,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过失之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便可被视为医疗机构在其中存在过失行为:(1)当患者遭受损害时,若医疗机构未能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诊疗标准的规定;(2)在患者遭遇损害的同时,倘若医疗机构有意隐瞒或拒绝对纠纷具有关联性的病历资料;(3)或者,由于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非法销毁病历资料等原因,导致患者遭受损害。

医疗纠纷中,无过错责任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使用了不达标的药品、器械、消毒药剂或血液等存在隐患的物品。如果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过期药物,即便诊疗流程没有问题,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些不符合标准的物品的使用本身就是责任的源头。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认定需要考虑三方面。首先,要看医务工作者有没有违反医疗法规和诊疗规范。其次,得看他们有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最后,医疗机构有没有隐瞒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也很重要。总之,要评估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技术水平,同时确保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