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因为:
1、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依法
撤销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正当合法,若受赠人因此遭受到损失,赠与人亦无须
赔偿。
2、但受赠人为了接受赠与财产所做的一些必备工作,或者支出的必须费用,应当由赠与人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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