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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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注册流程中,无论是登记父母姓名抑或是子女姓名均可得到认可。然而,通常在实际操作中,户主的姓名会优先被考虑作为登记对象,因为依照政府相关法规,他们具备自行更正登记姓名的权力。因此,在决定宅基地的归属权问题上,户主身份无疑将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在符合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住宅地之间可以相互转让。但需注意,父亲转让后可能无法再申请新宅基地,子女须遵守“一户一宅”原则。无论亲兄弟赠予还是家庭成员互助,都应遵循此准则。

尊亲属过世后,宅基地通常由集体行使所有权。如宅基地上有房屋,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并经批准后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本身属农村集体所有,不可继承。无建筑时,土地归集体。个人可依法立遗嘱处理财产,指定执行人,选任继承人,或赠予国家、集体、他人。还可设立遗嘱信托。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使用权和资格认证权,不可继承。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故不能继承。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宅基地仅限本村村民使用,子女迁出即失权。若父母去世前子女已迁离,宅基地归村集体。但如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可继承房产并持续使用宅基地至房屋自然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