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王林超,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310201710785198,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8月参加工作开始至今,办理过各类委托案件,业务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能为委托人提供较满意的服务。热心公益,服务热忱。努力服务于有法律需求的人。服务宗旨:讲公平正义太远,使委托人合法利益才切实际。 联系电话及地址:13656796411;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7A-02室,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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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自由原则明确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大(过低或过高),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违约金金额进行调整,以确保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保持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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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开发商未能按期完成交付事宜,购房者可有权依照已支付的总房款数额乘以同期银行借贷利率以及实际逾期时间来请求承担违约赔偿。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有明确规定逾期交房罚款金额的条款,则可根据该规定向开发商索要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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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车位,购房者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八条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弥补过失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若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合同未到期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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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所提问题,建议首先与房屋开发企业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条件。若未明确规定,提前终止租赁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