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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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定盗窃罪时,需注意:若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辆为盗窃工具,其价值应计入盗窃金额;若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以实施其他犯罪,应根据刑法,对其所犯的盗窃罪和其他罪行进行数罪并罚。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一般会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关于对于教唆犯应该怎样处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刑事案件中对教唆犯应该怎样定罪的问题带来帮助。

教唆人或者参与人在犯罪过程中,实施了两个行为,符合刑法分则两个条文的规定,成立两罪。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一般原则,教唆人或参与人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