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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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之共犯的构成要素关于故意伤害罪共犯的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以下四点:首先,该罪的共犯主体需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公民,并且此等共犯人数须达到两人或以上;其次,在主观心态上,各共犯者均需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再次,该罪所侵犯的法益乃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各共犯人均实施了共同的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利益。

在聚众斗殴罪中,接送参与斗殴的人是否构成该罪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接送人知情并主动协助,有共同犯罪的意图,并且其行为促进了斗殴的发生,那么就可以视为共犯。如果接送人不知情,只是被利用或欺骗参与,那么通常不会被判定为共犯。法院会综合考虑主观意识、行为性质、作用以及参与程度等因素来进行判断。

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刑罚,会根据他们在犯罪中的角色和情节来决定。 主要策划和实施的人会被视为主犯,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而协助和从犯的人则会被视为从犯,可能会获得较轻的判刑或者免除处罚。 在法官审判时,会综合考虑参与者的参与程度、犯罪动机、使用的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以确保量刑是公正合理的。

虽然不是直接故意,但也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者在实施行为时知道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仍然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导致了法定程度的人身伤害,那么就可以被定罪。例如,有个人在争吵中,明知道投掷重物可能会伤人,但还是这样做了,结果导致了他人受伤。

能。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